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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102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錄取結果查詢

 

**依「102學年度繁星推薦入學招生簡章」第6頁之規定,分發錄取生即取得本校入學資格,無需再進行報到手續,惟若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依規定於3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限時掛號郵寄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否則不得參加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發記分發入學招生。

102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錄取名單已由甄選委員會公告,本校錄取名單查詢(招生名額內外加名額)

本校將於近日寄發「錄取生報到須知」(以掛號信寄至戶籍地址),請詳閱相關注意事項。

單位: 招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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