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碩、博士班甄試招生簡章修訂公告
本校104學年度碩、博士班甄試招生簡章修訂內容如下(並同步更新至104學年度碩、博士班甄試招生簡章內容):
1. 頁碼第10頁附註修訂文字如附。
2. 頁碼第28頁資工系碩士班:
刪除「(系所網頁下載指定格式)」字樣。
3.頁碼第39頁人類學研究所碩士班
電話:「(03)5720049」改為「(03)5743022」
頁碼第10頁,捌、附註,第三項修訂文字如下:
三、本校103學年度學費及雜費(學雜費基數)、學分費收費標準(博士班、碩士班學生)擇要如下,僅供參考,詳細說明請見下列網址http://dgaa.web.nthu.edu.tw/files/11-1074-1493.php,104學年度依教育部備查後之收費標準收費。
(一)在學期間每學期均須繳交學雜費基數,另依每學期所修學分數收取學分費。研究生修課(含抵免之學分)超過各系所規定最低畢業學分數,超修之學分,免收學分費。
(二)工學院奈米工程與微系統研究所學雜費基數:14,278元。
(三)共同教育委員會學習科學研究所比照「人文社會學院、科技管理學院」標準收費。
(四)104學年度(含)入學之工業工程與工程管理學系碩士班戊組(健康與醫療系統管理學程)學生學分費擬訂每學分8,000元,待校內審議程序完成、報教育部備查後之收費標準收費。
※本地生及僑生每學期收費標準 幣別/單位:新臺幣/元
|
院系別 費用別 |
理學院、工學院、原子科學院、 生命科學院、電機資訊學院 |
人文社會學院、科技管理學院 |
|
學雜費基數 |
12,980 14,278詳上說明(二) |
11,080 |
|
每學分 |
1,580 |
|
※外國學生每學期收費標準 幣別/單位:新臺幣/元
|
院系別 費用別 |
理學院、工學院、原子科學院、 生命科學院、電機資訊學院 |
人文社會學院、科技管理學院 |
|
學雜費基數 |
33,000 |
26,300 |
|
每學分 |
2,100 |
|
四、研究生住宿費收費標準:每學期約10,170~27,800元之間,詳情可參考本校住宿組網頁。